发表时间: 2020-11-21 20:30:00
作者: 广东海埠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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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的出现和应用无疑是本世纪一重大事件,不但会引起新的工业革命和社会变革,同时也将颠覆一些传统的社会结构和人类观念。如何让新技术与法律进行良性互动,值得深思和探讨。11月21日,由深圳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联合海埠律师事务所开展“青稞营”系列——人工智能与法律的沙龙活动。旨在深入了解人工智能与法律的平衡点,探讨人工智能发展法律规制。
参与本次沙龙活动的嘉宾有共青团深圳市委员会张冬冬副书记,上海交通大学袁曾博士,深圳市致一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俞锦女士,深圳坤湛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解决方案专家张赫博士,福布斯30岁以下精英榜单中的创业者李超先生,混沌研究院人工智能实验室VP鲍凌威博士,海埠法律研究院盛旭副院长,海埠数据合规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李殿旭律师。本次活动由海埠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桢律师主持。
图左:海埠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桢律师
图右:活动现场
01袁曾:人工智能法律人格与现实应用问题探析
艾伦·图灵提出人工智能迟早会威胁到人类生存,必须在问题积重难返前,对人工智能的发展作出妥善的法律规制安排,以引导实践的发展。上海交通大学袁曾博士表示,现行法律体系下对于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规制缺位,造成实践应用缺乏法律价值指引,人工智能的法律地位与具体规制亟待明晰。法律法规缺位包括缺乏法律价值引领、法律地位不明、缺少具体规则标准、现实应用缺位。
图:袁曾博士
AI能否具有法律人格?在袁博士看来,人工智能是特殊性质的法律主体,人工智能享有法律权利,同样也必须承担法律责任。但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是有限的,适用特殊的法律规制标准,并且要制定以责任分配为基础的侵权规制。人工智能有限法律人格的规制设置应明确“刺破人工智能面纱”,强制投保责任保险,确立“以人为本”的监管体系,加快制定《人工智能发展法》。
分享最后,袁博士引用了一段Tim Cook 麻省理工学院(MIT)2017届毕业典礼致辞作为总结:“我并不担心人工智能能够像人一样思考,我更关心的是人们像计算机一样思考,没有价值观,没有同情心,没有对结果的敬畏之心。这就是为什么我们需要你们这样的毕业生,来帮助我们控制技术。”
02俞锦:人工智能的未来趋势
人工智能是一门综合性的学科,是研究使计算机来模拟人类的思维过程和智能行为的学科,涉及到计算机科学、心理学、哲学和语言学等学科。人工智能三件事是感知、思考、动作。对应为感知智能、认知智能、决策智能。
图:俞锦专家
深圳市致一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联合国CASIV(社会价值投资联盟)理事、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特聘专家俞锦首先带大家回顾了人工智能的发展历程,以及由知识驱动到数据驱动+知识驱动的两大阶段。并简要介绍了包括计算机视觉、自动语音识别、自然语言处理、知识工程、机器学习在内的几个人工智能项目。
俞锦表示,人工智能的商业价值不可估量。2019年AI赋能实体经济预计贡献收入超570亿元。近几年,人工智能技术在实体经济中寻找落地应用场景成为核心要义,人工智能技术与传统行业经营模式及业务流程产生实质性融合,智能经济时代的全新产业版图初步显现。目前,安防和金融领域市场份额最大,工业、医疗、教育等领域具有爆发潜力。人工智能的技术发展势不可挡。AI盘活数据资产、AIoT 产业融合、客户AI化时代即将到来。
03李殿旭:数据与知识产权
海埠律师事务所数据合规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李殿旭律师首先介绍了因“大数据”引发的知识产权风险,主要包括:数据采集网络爬虫引发的著作权侵权风险、云计算数据存储面临的复制权侵权风险、第三方应用开发者未经网络运营者授权获取用户数据,构成不正当竞争三大方面。李殿旭律师通过具体的案例,对三大风险进行了详细、透彻的介绍。
图:李殿旭律师
大数据产业发展与知识产权保护目前主要包括电子商务和零售行业的“数据库”保护和物流行业的数据保护。随着电子商务的发展,数据库成为企业深入了解客户需求和购物行为特征的重要信息来源,然而数据库的复制成本极低,所以销售数据库经常遭受恶意攻击,因此大数据在零售行业应用中,最棘手的知识产权问题就是如何保护企业的销售数据库。与电子商务和零售行业一样,物流企业时刻都会产生大量数据,可以说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背景下,物流企业同时也是数据企业。对物流行业而言,想要将物流数据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必须采取与其商业价值相匹配的保密措施。
最后,李殿旭律师简要阐述了当前数据的权利保护问题,并对未来数据权利发展进行展望。当前,允许数据作为交易标的自由流通。在数据未明确成为法律客体之前,允许数据作为交易的标的自由流通,先行进行探索,对交易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归纳,寻找多种解决方案,形成具体的交易习惯以及相应的纠纷解决方法,为立法机关的立法提供经验支持。条件成熟后,可以将数据纳入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在本国的互联网企业在国际上取得竞争优势以及相应的国际条约或者惯例形成后,通过立法将数据纳入知识产权的客体范围,合理地规定权利人对数据这一客体享有的权利种类和范围,同时明确数据邻接权的权利种类和范围,体现数据的价值和提高数据的流通性,使数据成为产业发展的动力,使得社会真正地进入大数据时代。
图:活动现场
04人工智能与法律圆桌论坛
思维的碰撞,总会产生些许火花,令人收获颇丰。随后的人工智能与法律圆桌论坛,由海埠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张桢律师主持,深圳市致一科技有限公司创始人/董事长俞锦,深圳坤湛科技有限公司高级解决方案专家张赫博士,福布斯30岁以下精英榜单中的创业者李超,混沌研究院人工智能实验室VP鲍凌威博士,海埠律师事务所数据合规法律事务部副主任李殿旭律师结合人工智能与法律相关问题进行了激烈而深刻的探讨。
上海交通大学袁曾博士进行了精彩的点评。各抒己见之时,思维交织之中。大家对法律与人工智能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和认知。
图:论坛现场
图:海埠法律研究院盛旭副院长为嘉宾颁发证书
本次深圳市青年科技人才协会联合海埠律师事务所开展的人工智能与法律沙龙活动为大家提供了一个探讨观点,学习交流的平台。法律能否在人工智能时代继续维持秩序与变革、守护与创新、价值与事实之间的动态平衡,这是今天的法律人所必须面对的紧迫问题。
图:合影